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22年度第一期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8:50:42     来源: 阅读次数:1965


 

 

砚山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1

(总第63号)

 

 

 

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2129)

 

 

 

 

 

 

 

 

 

 

 

 

 

 

 

 

 

 

 

 

 

主办单位:砚山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砚山县双拥路60

邮政编码:663100

    话:0876—3122118

承印单位: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1.砚山县2014年八嘎中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砚山县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央扶持资金)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3.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砚山县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砚山县2014年八嘎中学公共租赁住房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20209月至20213,对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的砚山县2014年八嘎中学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八嘎初级中学运动场内,建设内容为新建檐高18.95m的住房两栋,每栋648套。项目于201536日开工,于2019919日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建成住房96套、建筑面积6041㎡。

截至20213月,项目到位资金1 233.7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95.10万元,省级补助48万元,州级补助19.52万元,县级自筹871.10万元;共计支出1 233.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1 194.97万元,待摊投资支出38.7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42.50

送审的项目建安工程造价为1 304.52,审计发现,由于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工程量计算错误、材料单价偏高等问题,多计建安工程价款42.50元。

()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于2019919日竣工验收,至审计时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对多计工程价款42.50万元的问题,由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整改。二是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今后的建设项目应完善项目立项、可研及初设报建手续;二是应严格执行建筑法、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三是工程竣工后严格按照财建〔2016503号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42.50的问题,已按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对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已完成编制。

 

 

 

 

 

 

 

 

砚山县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央扶持资金)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20214月,对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农科局)负责管理的砚山县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央扶持资金)项目资金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合法及效益性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山州委组织部文组复〔201965号文件的批复,砚山县2019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投入在全县7个乡镇11个村委,每个村委会50万元项目资金总额5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扶持资金县农科局于2019年收到县财政局拨入项目资金550万元,全部拨付到7乡镇11个村委会。

截至2021426日止,累计支出项目资金544.29万元斗南村玫瑰种植基地49.5万元、普底村停车场及附属设施50万元、维村休闲垂钓中心50万元、路德村垃圾清运中心50万元、三星村游客服务中心50万元、竜所村市场50万元、八嘎村鲟鱼养殖50万元、干河村市场44.79万元、碧云村停车场50万元、六诏村市场50万元、迷法村养殖基地50万元),转(余)项目资金5.71万元,其中干河村市场建设项目结5.21万元斗南村玫瑰种植基地项目结余0.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付款项未取得发票150

八嘎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八嘎村鲟鱼养殖、三星村游客服务中心、竜所村市3个建设项目支出150万元未取得正式发票,以银行转账单及购买合同、协议作为记账的依据。

(二)项目实施导致结转资金5.2

干河乡干河村未完成公厕建设项目导致资金5.2万元

(三)账务处理错误2.7

者腊乡六诏村委会市场项目取得的收益2.7六诏村一组的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支付款项未取得发票        1    50     万元的问题        要求        县农科局督促八嘎乡人民政府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        ,今后        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    县农科局督促八嘎乡人民政府、干河乡人民政府、者腊乡人民政府整改完成    ;对        项目                实施导致        结转        资金        5    .    2                    的问题        要求        县农科局督促干河乡人民政府        尽快将项目实施完成,若不再实施,将资金原渠道退回                        账务处理错误        2.7                    的问题        要求        县农科局督促者腊乡人民政府                账务进行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资产管理        加强对项目资产及其收益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正确核算和使用收益资金。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快对未完成的部分内容的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三是及时处理项目结余资金。斗南村玫瑰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0.5,应按资金来源渠道返还或是报批后留用。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农科局                督促        八嘎乡人民政府、干河乡人民政府、者腊乡        人民        政府                存在        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砚山县审计局

                                 2022113 

 

 

 

 

 

 

 

 

 

 

 

 

 

 

 

砚山县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5月至9月,对砚山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局机关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事项进行了延伸。

一、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政治处、监察室、警务保障室等18个内设机构、下辖1个分局、11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1个森林警察大队。县公安局系统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64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426人(其中:民警412人,公务员8人,工人6人)。公务用车编制63        2020年末实有公务用车63辆。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安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制定了《砚山县公安局经费管理办法》、《砚山县公安局单位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规范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降低内控风险、提高运行效率起到积极的作用。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存在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未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8.6

20081月、3月县公安局两次电汇杨文雄购车款共   36.5元,账务列其他应收款杨文雄购车借款,至本次审计时尚未冲销。县公安局未能提供购买车辆的相关材料,所购车辆HG9175也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2017年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期间提出该问题2018县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对车辆进行处置,拍卖收入8.6至审计时一直存放于县公安局账户上。

()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移至特设户6.48

2020年,县公安局3次以提现、1次以付业务费的方式将零余额账户资金6.48元转移至特设户。

()公务接待不规范

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中有72餐未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

()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13

县公安局2020年购买复印纸未办理采购手续,涉及金额  2.13元。

()支出款项未取得发票2.29

20209月县公安局付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临时身份证材料款2.29元,未取得发票,以银行转账单、自制费用报销表作为支出依据。

()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3 200.91

截至2020年末,县公安局其他应收款余额1049.19元,主要包含杨文雄购车借款36.5元、应收云南省公安厅款项  36.48元、应收文山州公安局款项42.08元等;其他应付款余额2 151.71元,主要包含向企业回借资金465.35元、AG无线网络数据采集设备款60元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8.6万元问题,责成县公安局及时将资金上缴县级财政二是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6.48万元问题,要求县公安局今后应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核算,不得从零余额账户违规转移资金三是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要求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按规定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四是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13万元问题,要求县公安局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五是支出款项未取得发票2.29万元问题,责成县公安局及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作为支出依据,今后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七是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3200.91万元问题,要求县公安局加强对往来款管理,定期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对账户资金的管理二是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三是加强会计业务知识的学习。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公安及时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尚在整改中。对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问题,县公安局今后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核算,不再从零余额账户违规转移资金;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县公安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对支出款项未取得发票问题,已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作为支出凭证。

 

 

 

 

 

 

 

 

 

 

 

 

 

 

 

 

 

 

 

砚山县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20201120214,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改造项目,位于砚山江那镇、稼依镇、平远镇,建设内容为路面改造约27.71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适当增加排水,防护措施。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截至2021419日止共计到位项目资金2121.74,其中:中央补助604万元,县级配套1278.74万元,其他239万元;共计支出1871.7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1833元,监理费38.74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2元。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送审的砚山县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改造项目的建安工程造价为3 298元,审计发现,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主材价格偏高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22,审计核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为3 27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的工程价款22元,由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积极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建设形成的欠款,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组织对《施工合同》进行清理,纠正合同中不符合保证金规定的约定条款;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已整改完成。

 

 

 

砚山县审计局

2022113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215月至9月,对砚山县工信商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工信商务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工业股等五个股室,核定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202012月末实有人员27人;核定编制车辆1,实有车辆1辆。县工信商务局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指导全县内外贸易促进活动和体系建设,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县域内无线电管理工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全县煤炭发展规划;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审计组对砚山县工信商务局提供的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县工信商务局2020年度资产合计6 547.56万元流动资产6 455.11万元非流动资产92.45万元),收入合计10 697.6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9 75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39万元(人员经费318.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1.16万元),项目支出9 302.1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 113.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86.15%,(比上年增长原因主要是在2020年列支上年已开支但无资金支付的费用)

审计结果表明,县工信商务局在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能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使用能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但审计发现工信商务局存在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交回财政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3.2万元

截至202012月,县工信商务局项目无法实施结资金 13.2元(中央外经贸支持贫困县提升国际经营能力项目资金8元,为砚山县外贸考察团考察费用,因未外出考察,资金无法使用;2018年州级稳增长外贸发展奖励资金5.2元,因云南金鼎纺织有限公司已倒闭,资金不予兑现)。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3万元

截至202012月,县工信商务局应缴未缴国库利息收入  1.53元(主要是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担保基金专户利息收入0.83万元,尚处于担保期,不能发生任何资金往来业务;特设账户利息收入0.7万元,20199月被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以上账户利息收入未能及时缴入国库)。

(三)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7 373.7

截至202012县工信商务局其他应收款余额   3556.23其他应付款余额3 817.47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的问题,责成县工信商务局将结资金县级国库对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责成县工信商务应在担保期满、账户解冻后及时利息收入上缴县级国库对砚山县工信商务局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县工信商务局应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定期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预算编制,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真实性。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各项应收及应付款项,以确保各项债权、债务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强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结余及沉淀在部门的项目资金及时交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管理。

四、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32万元的问题,已经于20211124将结资金县级国库完成整改。

(二)砚山县工信商务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3万元和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7 373.7的问题,县工信商务局正在整改中。

 

砚山县审计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