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等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期,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县城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县城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抽调30名执法人员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针对城区学校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小卖部、小餐饮店、小摊点等进行拉网式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保障学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规范经营行为。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各检查组先后对县一中、县一小、县三中等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采取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检查、逐一规范的方式,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底数。同时,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经营环境差、索证索票不全、食品贮存条件差、加工条件差、销售“五毛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餐厨废弃物未规范处理等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对违法行为轻微且是首次违法的采取现场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71家,其中小卖部35家、小餐饮店36家,发放《食品安全特别告诫书》71份,排查风险隐患37条,现场责令整改隐患31条,没收过期食品695瓶(袋),现场销毁过期食品208瓶(袋),没收抽奖签293张,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2起食品违法案件,整治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执法人员在检查中积极向广大群众及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消费健康理念,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全民参与,共同监督,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