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现将我局查处的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附件:砚山县2020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汇总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砚山县2020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汇总表 | ||||||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镇雄县大水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9153062777858289XX |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 | 李金银(身份证号码:6123271971*****318) | 拖欠朱安仙等7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066650.00元) | 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