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织密疫情防控网——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县美团外卖等15家经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
发布时间:2020-02-09 10:29:2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2258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住宿、餐饮服务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砚山美团外卖和政府应急需要保留的12家餐饮、住宿服务单位,以及特殊需要保留的2家医院食堂负责人分别开展了行政约谈提醒。

在约谈活动中,市场监管局领导向各经营主体负责人重申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第2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暂停部分住宿服务行业及餐饮业的通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暂时关闭非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经营场所的通告》的内容,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约谈要求:一是各经营主体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响应我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网络订餐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并按照规定公示相关内容;加强送餐过程管理,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严格每日晨检、体温测量、消毒等防控措施,保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三是宾馆、酒店住宿服务要明码标价,保持2020年1月19日前的原价标准和水平,严禁哄抬价格;严格执行入住人员信息登记,要特别关注来自或途径疫情高发区的客人;要严格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建立体温登记、消毒等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员工疫情防护知识培训,确保顾客入住安全。四是餐馆服务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守法诚信经营,严禁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过期失效、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等假劣食品;严禁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买卖、出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对员工、用餐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约谈结束后,15家经营主体负责人签署了约谈记录并签收特别告诫书,承诺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担负起社会责任,落实好“保防护安全、保供应质量、保价格稳定”的要求,助力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