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住宿服务行业及餐饮服务行业管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餐饮门店、流动饮食摊点劝停工作。2020年1月31日到2月1日晚7:30分共计10人,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由副局长罗春波带队,协同江那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社区工作人员对砚山县城区81家餐饮门店开展劝停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科学防控。向餐饮服务人员、就餐人员发放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武汉来砚人员进行登记的通告》《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砚山县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并告知他们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讲卫生,不聚会、少出门,确需外出,自觉佩戴口罩。不捕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如有接触过湖北武汉返乡的人员,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是及时召开部门工作联动会,强化工作落实。为进一步做好砚山县城区暂停部分住宿服务行业及餐饮业工作,2月2日下午2:30分在县城乡综合执法局第三会议室召开了部门联动会,县文化和旅游局、江那镇、羊街、锦山、书院、秀源、嘉禾5个社区共17人参会,会议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唐林同志主持,就砚山县城区暂停部分住宿服务行业及餐饮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大家提高认识,确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做到“党有号召、我有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