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21:28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9559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历年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4〕—33通知要求,本级政府应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和公众报告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现将砚山县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砚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项规章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1.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强信息公开。砚山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各级各类政策,并根据各个单位实际,积极出台并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共147个。

2.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砚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信息规范公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并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通过分门别类积极规范公开以上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共计2028条。

3.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分领域编制发布本地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督促列入适用主体清单的本地公共企事业单位规范公开有关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7份,公开相关信息24条。

4.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回头看”。对已经发布的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缺补漏、更新完善,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目录,并按照上级要求,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增加“自然资源领域”目录,使目录不断完善。同时,加强沟通对接,督促其他单位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5.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公开本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标准;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标准38条;公开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75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特定法人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的权利。

按照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办理工作。2023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均进行了认真研判和办理,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做到依法履职,未引起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科学规范有序。

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指定栏目集中发布;公开发布的公文严格规范标识公开属性;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按照国家和省州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调整更新。全年编发《砚山县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制定“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

(四)建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一是持续升级改版县政府门户网站,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网站栏目、功能进行增删,持续优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优化版面设计,改善专题栏目设计,让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易用、更实用,搭建好信息公开“主阵地”平台。二是持续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答复办理工作,加强日常指导督办,加大核实查处力度,做到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答复格式,不断完善和规范中国政府网留言办理答复,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解释,确保群众支持、理解、满意。2023年,共办理群众来电来访2481件,全部办结完成,办结率100%,无超期办理情况发生,按期办结率100%。三是持续加强全县20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在积极发布、宣传、解读各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账号达到14天有内容更新的要求,杜绝“僵尸号”、错敏信息情况发生。

(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负责机构、分管领导、负责人,确保信息公开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二是加大了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条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加强了内容安全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机器扫描检测等手段,杜绝个人信息泄露、错敏信息情况发生。四是加强了对政务新媒体的督促监管,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政务新媒体的开办、备案、注销程序,责令关停无力运行的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4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4

行政强制

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级行政机关对条例的认识还不够。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怕公开后暴露问题、怕麻烦、怕引起投诉上访等问题,导致不敢公开,只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是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平日满足于仅发布新闻信息,没有主动去研究、主动去对照条例进行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特别是法定的一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信息等,没有严格的进行规范和公开,整改情况时有发生。三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队伍不稳定,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连续性。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频繁更换,工作刚步入正轨就换人,全盘抓好信息公工作难以统筹。四是政策解读仍需要加强,部分职能部门公开政策和解读回应不多、不到位,解读质量不高,水平不高,传达上级政策不主动、不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要强化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做到人人必会信息公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做好所有工作的基础,熟悉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好这项制度安排,将依法治国、法治政府体现在信息公开中的点点滴滴。二是信息公开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由条例衍生出来的规定、规章有很多,对信息公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和规定、规章就是我们做好工作的行动指南,只有学懂弄通,信息公开才能科学规范、井井有条、不走样。三是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有着密切的联系,都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各级行政机关都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四是要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大范围解读、高质量解读、持续深化解读,让国家政策落地落实,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增进民生福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