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49:55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3067

一、总体情况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9)文件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细则》,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公开,尤其认真做好了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便民服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砚山县政务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公开各类信息共153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23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3条、魅力砚山公开9条、行政许可1条、单位公示栏公开13条、公开县政府转交县交运局办理的“三会”建议提案共68件(其中:党代25件、人代36件、政协7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业务工作重,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时间紧、频次高等原因,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下降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完善,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更新慢、更新重点不突出、内容单一等情况。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本单位公开内容的质量。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的频次,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