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具体工作,确保有序运行。
(二)大力推进,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梳理汇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告服务事项清单,我局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了我局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编制扶贫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渠道等要素,编制了我局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县网管中心备案。
3.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登记等制度,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
(三)着力完善,深层次健全公开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准确界定公文等公开信息类型并按要求进行公开。二是对相关政府信息积极进行调整,及时评估不予公开的信息,清理规范失效的政府信息。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上部署工作机制。四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和健全民意汇集机制,年内,在县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征集《砚山县防范贫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五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认真编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对我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其联系方式,以及工作流程图等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建立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办理回复监督管理制度和依申请内部工作制度等。
(四)强化监督,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2020年,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五)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我局目前虽无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但是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加强扶贫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扶贫政务动态。一是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二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室外公共走廊区域设立固定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意见箱;三是利用当地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四是请各乡镇、村(居)利用当地宣传栏配合进行公开;五是利用各类宣传时机进行政策解读公开;六是利用各类纪念日组织活动时,现场对外公开宣传相关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政策,接受群众监督,便于群众查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和公开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83条:一是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74条(其中:党代会提案办理答复4条、人代会建议办理答复23条、政协提案办理答复11条、项目库4条、机构人员及领导分工1条、资金计划及使用4条、政策文件4条(含政策解读2条)、惠农补助对象名单公示5条、政府及部门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2条、人事招聘公示8条、扶贫产品信息4条、龙头企业和致富带头人信息2条、扶贫倡议1条)。二是通过公开栏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9条(其中:机构人员及领导分工1条、党务公开4条、干部考察任用1条、政策文件1条、领导监督1条、纪委倡议通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私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广,还需进一步强化开放创新思维,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二是主动公开的领域还不够宽,还需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贫困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及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技术保障力量还不够精,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维护水平。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参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增强网站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