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和《砚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授权批准监测对象县级审核认定的通知》(砚巩固振兴组发〔202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阿舍乡、平远镇上报的张益等2户审核确定,同意将张益等2户评定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现予公告,名单附后。
附件:砚山县确定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
砚山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砚山县确定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村小组 | 户类型 | 家庭人口数 | 户主姓名 | 证件号码 | 易致贫返贫原因 | 备注 |
1 | 阿舍 | 地者恩 | 岩峰窝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6 | 陶开林 | 532622********0319 | 因病、缺劳力 | |
2 | 平远 | 阿三龙 | 桥头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7 | 张益 | 532622********0577 | 因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