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规定,因工作需要,现将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在我县办理城镇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后勤人员2人,聘用人员具体负责蚌峨乡后勤厨师岗位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事业,热爱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做事认真仔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正式编制,采取与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间若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3540元/月,其中: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1770元/月,用人单位按每月1770元支付。
(二)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毕怀清,0876—3860024。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