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6:10:36     来源:县委办 阅读次数:1341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收发员岗位1人。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在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岗位聘用时限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时限。一经聘用,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

(二)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每月3380元,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中共砚山县委办公楼三楼317室(人教股),联系电话:0876-3122705。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五、招聘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