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限财经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持有效残疾证)、失业一年以上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历专科及以上。
(六)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七)拟聘用人员需体检合格。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聘,根据年终考核决定。
四、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部分。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局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真珍,0876-3123363。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六、招聘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拟聘人员以分数从高至低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附件:《文山州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文山州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 | ||||||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身 高 |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 | 州(市) 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 | |||||
原工作单位 | ||||||
就业创业证 编 码 | 人员类别 | |||||
常住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择业地区 | 县(市) | 工资要求 | 元/月 | |||
技能特长 | ||||||
学习简历 | ||||||
工作简历 | ||||||
备注: | ||||||
1.人员类别指:①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方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
2.随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和就业创业证(复印2、3页)复印件各1份。另外: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或者离婚证(丧偶证明)复印件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个人信息)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属于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