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六批对刘学能等6人工伤认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4 09:00:21     来源: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493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4〕24号)及《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工伤认定简易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9〕9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六批刘学能等6人工伤认定案件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职工姓名

受伤害简要经过

拟定意见

1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梁龙妹

梁龙妹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保洁工,打扫责任区域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二中队斑马线至红舍克路口路段。2024年3月2日14时20分左右,梁龙妹在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二号路进行清扫保洁工作时,被一辆越野车撞倒而受伤,伤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3月3日转文山州人民医院治疗。

拟认定为工伤

2

砚山县者腊乡人民政府

砚山县者腊乡人民政府

刘学能

刘学能是砚山县者腊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早上,刘学能驾车上班途中因身体不适,07时30分左右,返回家中由其女儿送医。12时47分,刘学能在砚山县中医医院进行心脏手术,16时左右转入ICU,18时56分因心脏再次停跳进行抢救;19时05分,心跳恢复、瞳孔扩散,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19时30分左右被接回家,在家中拆除呼吸机后,于20时左右在家里死亡。

拟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3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苏帆

苏帆是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动力分厂操机员。2024年3月31日苏帆上夜班(00:00-08:00),下班后,苏帆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兴业苑小区)的途中,08时30分许行至江那镇兴贸路路段时被一辆小型轿车前部撞到摩托车右侧,导致苏帆受伤(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苏帆无责任),伤后到砚山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20医院诊治。

拟认定为工伤

4

砚山县公安局

砚山县公安局

杨杰

杨杰是砚山县公安局辅警。2024年4月24日上午,杨杰按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安排到盘龙收费站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09时20分左右,杨杰在砚文二级路土锅寨路段开展工作时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伤。

拟认定为工伤

5

文山信达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信达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黄建荣

黄建荣是文山信达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文山市金砖四方生活超市鸿通大厦店的理货员。2024年4月10日,黄健荣上A班(06:30-12:30 ,18:00-22:00)。21时50分左右,黄建荣在回收堆放蔬菜筐时,因蔬菜筐堆放过高导致倾斜倒塌,黄建荣伸手去扶箩筐时不慎扭伤左手手臂,伤后报告领班。次日,因手臂红肿、抬举困难到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就诊。

拟认定为工伤

6

陕西晟达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砚山项目部

陕西晟达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砚山项目部

袁水锋

袁水锋是陕西晟达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砚山项目部机修班班长。2024年4月16日02时左右,袁水锋在斗南锰业白姑矿段主井一段放矿台进行矿斗维修时,不慎踩空导致腹部撞到铁架上受伤。受伤后回宿舍休息,07时左右腹部疼痛加剧由公司车辆送往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因伤势较重,当日转文山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时间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我们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63100

举报电话:0876—3063380(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

                 0876—3063376(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