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4〕24号)及《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工伤认定简易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9〕9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五批梁正芳等20人工伤认定案件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职工姓名 | 受伤害简要经过 | 拟定意见 |
1 | 梁正芳 | 砚山县艾视养生馆 | 梁正芳 | 2023年8月9日13时30分左右,梁正芳在砚山县艾视养生馆为顾客做头疗时,因药罐发生爆炸,被滚烫的药汤喷溅烫伤颜面部、颈部、前胸。伤后被送往砚山县人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2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张玉良 | 张玉良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敬老院的门卫。2024年2月22日16时10分左右,张玉良按单位安排,从二楼搬老人衣柜去一楼的过程中,不慎扭伤腰部,2月25日因疼痛加剧到砚山县中医医院就诊。 | 拟认定为工伤 |
3 |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柏永哲 | 柏永哲是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检修工。2024年1月19日,柏永哲在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六厂9#原料仓库9#斗提除尘器下方因工受伤。柏永哲受伤后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到砚山县人民医院检查。1月20日到文山市人民医院就医。 | 拟认定为工伤 |
4 | 砚山县公安局 | 砚山县公安局 | 代光泽 | 代光泽是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辅警。2024年2月4日傍晚,按单位通知,代光泽驾驶机动车从家里出发前往单位参加夜查的途中,于19时35分行至稼依镇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1934+150M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代光泽承担次要责任),伤后到文山州人民医院就诊。 | 拟认定为工伤 |
5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王黎 | 王黎是砚山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师。2024年3月17日,王黎上N1班(17:30至次日08:00),03时30分左右,王黎处理微量泵报警时不慎跌倒,扭伤右侧踝关节,于2024年3月18日09时20分到骨科就诊。 | 拟认定为工伤 |
6 | 砚山南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砚山南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龙汉林 | 龙汉林是砚山南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车间操作工。2024年3月13日02时30分左右,龙汉林在装货时,不慎从车上跌落,导致手臂受伤,伤后到砚山县人民医院就诊。 | 拟认定为工伤 |
7 | 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邓建涛 | 邓建涛是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天车出铝工。2024年1月14日邓建涛上夜班(00:00-08:00),8时30分左右,邓建涛下班后在公司对面项目部小吃街吃早点。09时30分左右,邓建涛从小吃街骑摩托车回家,10时10分许,行驶至砚山县境内G323线K1873+8000M路段时被一辆从最右侧重型自卸货车掉头时碰撞,导致邓建涛受伤、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32622120240000006号载明:邓建涛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04.33mg/100ml,醉酒后驾车且未戴安全头盔负同等责任)。 | 拟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
8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代国飘 | 代国飘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保洁工,打扫责任区域为嘉禾一路至嘉禾二路路口外加一巷、三巷。2024年3月4日早上,代国飘驾驶三轮车从江那镇铳卡白龙山12号家中出发前往自己清扫区域的途中,于06时45分行至建设南路新兴广告公司门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第一次事故代国飘承担同等责任,第二次事故代国飘无责任),伤后到砚山县人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9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杨忠丽 | 杨忠丽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新农村园区的保洁员。2024年3月4日早上,杨忠丽从文化路家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出发前往单位上班的途中,于06时45分行至建设南路新兴广告公司门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第一次事故杨忠丽承担同等责任,第二次事故杨忠丽无责任),伤后到砚山县人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0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侬进平 | 侬进平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砚山聚森实业有限公司的后处理车床工。2024年3月27日10时02分左右,侬进平在6号厂房一楼操作冲压机时,右手不慎卡在冲压机里而受伤,伤后到砚山县人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1 |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权志由 | 权志由是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电解工。2024年3月20日05时30分左右,权志由从马关县南捞乡漫铳村委会下寨家中驾车出发前往公司上班(早班08:00-16:00)途中,06时20分行至文山市G248砚文二级公路石牛角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权志由无责任),伤后到文山市人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2 | 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斗南项目部 | 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斗南项目部 | 何涛 | 何涛是鑫龙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斗南项目部负责人。2024年3月18日17时左右,何涛在斗南矿区检查矿区安全隐患,检查到东侧围墙上面线路时,不慎从墙头上跌落下来而受伤,伤后到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后到开远926医院进行检查诊断。 | 拟认定为工伤 |
13 | 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张吉德 | 张吉德是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脱硫运行班班长。2024年3月20日早上,张吉德骑车从盛世兴城家中出发前往公司上班途中,07时许行至G323国道与铝厂红绿灯路口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张吉德无责任),伤后到砚山县人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4 | 文山信达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文山信达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罗明珠 | 罗明珠是文山信达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西畴县兴街金砖四方购物广场的营业员。2024年4月7日09时30分04秒,罗明珠站在凳子上给货架上补加方便面后,下地时,右脚先着地未站稳而从凳子上摔下而受伤,伤后及时送往兴街卫生院检查,因伤势较重,转往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5 | 砚山县福兴页岩砖厂 | 砚山县福兴页岩砖厂 | 王廷粉 | 王廷粉是砚山县福兴页岩砖厂开机工。2024年3月29日17时左右,王廷粉在开机时不慎被盖板夹伤左手三根手指、中环指离断,伤后由管理负责人送往县人民医院,因伤势严重被送往昆明治疗。21时57分到云南中德骨科医院入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6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孙崇超 | 孙崇超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运员。2024年3月31日13时30分左右,孙崇超在垃圾中转站后面的车辆清洗场地清洗云HAW237号车辆过程中,踩在吊架最底档板上准备用手清理车顶垃圾时,吊架挂桶部件突然落下夹伤其左脚脚趾。受伤后,孙崇超到砚山县中医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7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王罕 | 王罕是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云南新民建设有限公司的绿化工。2024年4月1日13时40分左右,王罕在小海湾公园对树木进行修枝过程中,因强风失去平衡,不慎从树上坠落而受伤。伤后由现场作业的工友送往砚山县中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8 | 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汪光林 | 汪光林是云南宏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电解工。2024年4月15日,汪光林上夜班(00:00-08:00),07时24分左右,汪光林在附房喝完水去车间打捞炭渣作业途中,经过护栏向5220#槽方向行走时,被后方来的叉车前轮位置碰倒而受伤,伤后到砚山县中医医院治疗。 | 拟认定为工伤 |
19 | 熊兴全 | 云南澳佶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熊兴全 | 2023年5月18日起,熊兴全受冉隆友聘请到砚山县水墨锦庭建设项目一期5、6、7栋做杂工,约定日工资为150元。2023年5月22日10时左右,熊兴全在5栋一楼进行梁底加固过程中,不慎从架子上摔下而受伤。经砚山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三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2.腰骶横突骨折;3.头部浅表损伤。 经调查,安徽中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澳佶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将砚山县“水墨锦庭”小区1#建设项目发包给云南澳佶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2022年8月26日,云南澳佶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蒋志军签订《建筑工程内部劳务承包施工合同》,将水墨锦庭建设项目一期2栋—7栋、16栋、17栋的土木工程、内外架搭设等包工包料承包给蒋志军施工,蒋志军作为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蒋志军与冉隆友达成口头协议,将5、6、7栋的木工部分承包给冉隆友等4人施工。 | 拟认定为工伤 |
20 | 王桂丽 | 云南枫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王桂丽 | 2023年8月15日,王桂丽经其丈夫胡国洪介绍,到黄林全承揽的马竹选自建房项目做杂工,约定工资160元/天。2023年8月18日15时左右,王桂丽在马竹选自建房项目工地8栋电梯井进行吊沙作业时,因装沙的斗车下坠将王桂丽及机器带下,王桂丽跌落到一楼而受伤,伤后由黄林全、胡国洪等人送往砚山县人民医院救治,因伤势严重转文山州人民医院治疗。经文山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多发性面骨骨折;2.上颌骨骨折;3.上颌窦骨折;4.眶底骨折、眶各壁骨折;5.鼻骨骨折;6.颧骨骨折;7.筛窦骨折;8.右眼球摘除术后状态;9.肺挫伤;10.双侧肩胛骨骨折;11.蛛网膜下腔出血。 经调查,2023年3月24日,马竹选与云南枫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承揽合同》,将马竹选自建房全框架一至四层交由云南枫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同日,云南枫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莫云建代表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莫云建通过口头协议将工程的墙体支砌和粉刷以105元/平方承揽给黄林全,黄林全作为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 拟认定为工伤 |
公示时间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我们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63100
举报电话:0876—3063380(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
0876—3063376(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