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砚山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现将我县2024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非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结果、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中性黑色笔一支,于2024年4月8日上午8:00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二楼)门口集中进行体检。
(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男性:328.00元,女性:335.00元,已含尿毒检费用,体检当日交费。
二、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三天请保持睡眠充足,饮食均衡,勿食油腻食物,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体检者请正常服药,糖尿病体检者请携带药品,餐后及时服药。
(三)体检当天早晨须禁食、禁水。抽血、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早餐。
(四)妇科检查在月经结束4天后进行;怀孕及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体检后半年内不能怀孕,怀孕女性不能做宫颈刮片检查。
(五)做X光检查时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女性体检者请不要穿连衣裙;请摘取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六)近视患者请戴眼镜前往检查。
(七)艾滋病抗体、尿吗啡(尿毒检)检查是必检项目。
(八)注意体检医生提醒的相关事项。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格检查,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下阶段拟聘用前的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相应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四、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紧缺人才招聘非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合格、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方式。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必须密封)。
2.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察表(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政审函)。
(四)郑重提示。请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个人档案和考察表交到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76-3063236)。所有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核。自愿放弃考察的人员,必须在考察结束前,将本人亲笔手写并捺印的书面放弃承诺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既不提交放弃承诺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1.2024年砚山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非应届毕业生资格
复审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
2.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察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2024年砚山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非应届毕业生 资格复审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姓名 | 面试成绩 | 资格复审结果 | 排名 | 备注 |
1 | 砚山县妇幼保健院 | 0304 | 1 | 王丹妮 | 76.00 | 合格 | 1 | |
2 | 砚山县妇幼保健院 | 0305 | 1 | 陆正丹 | 76.50 | 合格 | 1 | |
3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0301 | 1 | 张安花 | 85.96 | 合格 | 1 | |
4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0302 | 1 | 李林冲 | 82.4 | 合格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