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9:59:07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4021

根据工作需要,经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党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名,均为业务工作人员(其中3名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在招聘岗位设置地有固定住所,男性年满20至55周岁(1969年1月5日出生至2004年1月5日出生)、女性年满20至50周岁(1974年1月5日出生至2004年1月5日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以上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

4.自然资源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个人品德差,有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和其他影响重大社会公德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四、薪酬待遇

(一)同期工资待遇除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外,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报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76-3129200。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8日—1月1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小办公室。(四)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到报名点咨询。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到报名点领取《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明。

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诚信承诺书》;

(6)本人征信报告。

3、资格审查及政审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合格名单将在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招考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文山州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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