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政复〔2022〕550号)文件要求,砚山县民族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存量资产移交我公司经营管理。为充分挖掘县民族体育场馆资源,有效盘活附属设施运营管理,切实发挥其迅速传递公共信息的平台作用,准确、及时的发布各类宣传信息,促进我县经济和文化的高速发展。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研究决定将砚山县民族体育馆、墨山公园广告位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者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广告位基本情况和租赁期限
(一)出租广告位基本情况
1.砚山县民族体育馆:室内馆内墙面外墙面及LED电子显示屏、室外篮球场护栏、室外篮球场篮球板、网球场护栏、5人制足球场护栏、足球场墙体LED电子显示屏及观众椅等;
2.砚山县墨山公园:LED电子显示屏
(二)本次公开招租广告位的租赁期限为1年(以签合同时间为准),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二、招租方式
通过现场报名,具体租赁事宜面谈,确定承租方后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
三、招租对象
承租人资格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地点: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郭先生,0876-313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