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一批对肖祥妃等3人工伤认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6 18:19:14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256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4〕24号)及《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工伤认定简易程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19〕9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一批对肖祥妃等3人工伤认定案件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职工姓名

受伤害简要经过

拟定意见

1

砚山县阿猛中学

砚山县阿猛中学

 

肖祥妃

砚山县阿猛中学特岗教师肖祥妃,根据单位安排于2022年11月11日至21日参加砚山县第38届文明建设杯篮球赛比赛。2022年11月13日早上8点40分,在砚山县综合体育馆参加篮球赛训练过程中,致使膝盖受伤,无法正常行走,9点左右到砚山县人民医院就诊。11月18日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

 

拟认定为工伤

2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李桂彩

2022年11月07日,李桂彩18时下班后二轮电动车由宏泰铝厂方向驶往砚山城区方向,18时07分许,行驶至公司门口路段时,所驾车辆前轮碾压到路面的石头发生侧翻,造成李桂彩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由砚山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送至县医院治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载明:当事人李桂彩无责任。

 

拟认定为工伤

3

陈荣才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陈荣才

2022年06月30日15时00分,陈荣才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阿猛镇阿猛加油站路段时,与轻型仓栅式货车碰撞,造成陈荣才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由阿猛镇卫生院“120”急救中心送至县医院治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载明:当事人陈荣才无责任。

 

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时间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我们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63100

举报电话:0876—3063380(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

          0876—3063376(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