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派驻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09:35:19     来源: 阅读次数:3331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国有控股背景的混合所有制专业人力资源企业,是砚山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承接机构,控股大股东为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业务涵盖劳务派遣、劳务总分包、劳务输出、职业指导、家政、货物运输服务及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目前在册员工1500余人。现已经承接了砚山县各职能部门的辅助性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砚山县教育系统各公办学校的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文山部分电力企业、公路管理部门的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

目前,为补充和加强公司承接的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派驻人员,结合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招聘补充2名社力量购买人员,派驻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及辅助性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1〕137号)、(砚政复〔2021〕763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用工单位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昌盛人力签订劳动合同。

二、派驻单位和岗位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社会力量购买岗位。

三、工作性质

完成政务服务管理局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内容,派驻人员接受双重管理。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2名社会力量购买人员。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龄在18-35周岁范围,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体检合格;

(4)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应将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图片、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以文件名(姓名+电话)的形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47236170@qq.com。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砚山县江那镇建设南路156号)。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止。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管理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报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政务服务局工作,并按照《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年终考核合格,重新签订合同。

(二)工资待遇

1.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包含个人五险部分),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月发放,昌盛人员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八、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中如遇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可以顺延递补。如有空岗情况可在报名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充。

2.本次公开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本《公告》由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135127

 

              砚山县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 3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