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砚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州经济工作决策部署,聚焦省委“3815”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民营经济实现稳中趋好态势。
一、民营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一)民营经济成为全县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83.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2亿元,增长12.0%(按不变价计算,下同)。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8.5%,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达66.4%,拉动GDP增长8.3个百分点。
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0.98亿元,同比增长4.7%,占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为94.4%,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15.3%、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67.55亿元,同比增长24.7%,占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1.3%,比上年同期降低0.5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25.2%、拉动GDP增长5.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5.14亿元,同比增长6.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5.6%,比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28.0%,拉动GDP增长1.9个百分点。
分主要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1.37亿元,同比增长4.7%,占本行业增加值比重达94.5%,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15.4%、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工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3.18亿元,同比增长39.6%,占本行业增加值比重达61.1%,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16.1%、拉动GDP增长4.9个百分点;建筑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4.72亿元,同比增长7.4%,占本行业增加值比重达61.9%,比上年同期降低1.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9.2%、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9.78亿元,同比增长10.0%,占本行业增加值比重达91.7%,比上年同期降低0.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14.8%、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与全县经济结构保持一致。民营经济增加值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22.6:33.8:43.6调整为22.3:36.8:40.9,呈现“三、二、一”的产业结构格局,与全县经济结构保持一致。与上年相比,第一、第三产业分别降低0.3、2.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提高3.0个百分点。
(三)民间投资占比明显提高。2023年,全县民间投资完成87.28亿元,民间投资额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5.3%,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成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经济产业发展不均衡。全县民营经济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过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小。从主要行业看: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较高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传统行业,分别占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为:22.5%、23.5%、13.5%、21.7%、8.7%;金融业、其他服务业比重较小,分别为0.6%和4.3%。
(二)民营企业主体普遍规模较小。全县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多,企业规模较小,民营企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普遍较弱,抗风险能力不足。多数企业属于产业链分工体系中的粗加工环节,产品单一,品牌优势不明显,附加值较低,处于中低端的市场地位,综合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少。
(三)人才培养力度不够。许多民营企业是“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管理水平陈旧,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正规、科学的基础管理建设,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国内外市场要求。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兴产业发展体系,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等行业,以技术高端化为方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是民营经济的活力之源,要积极鼓励扶持企业自主创新,以技术进步塑造竞争新优势,努力成为“隐形冠军”。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把民营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变传统“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树立“企业发展,人才为本”的理念,重视人才储备。根据企业实际,合理设计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