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5-31 10:54:0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3788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调查人员180人先后参与,汇集了176844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30264.75公顷(195.40万亩)。其中,水田15306.53公顷(22.96万亩),占11.75%;水浇地2543.79公顷(3.82万亩),占1.95%;旱地112414.43公顷(168.62万亩),占86.30%。平远镇、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县耕地的25.52%、15.48%、11.4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814.52公顷(37.2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9.0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246.63公顷(48.37万亩),占24.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3856.09公顷(65.79万亩),占33.6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4226.18公顷(36.34万亩),占18.6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121.33公顷(7.68万亩),占3.93%。

二、园地7301.28公顷(10.95万亩)。其中,果园2897.43公顷(4.35万亩),占39.69%;茶园1公顷(15亩),占0.01%;其他园地4402.85公顷(6.60万亩),占60.30%。园地主要分布在平远镇、江那镇、维摩彝族乡,分别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24.48%、14.08%、11.92%。

三、林地199859.40公顷(299.7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6661.20公顷(159.99万亩),占53.37%;竹林地64.91公顷(0.10万亩),占0.03%;灌木林地92087.24公顷(138.13万亩),占46.08%;其他林地1046.05公顷(1.57万亩),占0.52%。阿猛镇、维摩彝族乡、八嘎乡3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县林地的16.23%、15.59%、13.87%。

四、草地2307.99公顷(3.4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2.51公顷(0.12万亩),占3.58%;人工牧草地0.28公顷(4.2亩),占0.01%;其他草地2225.20公顷(3.34万亩),占96.41%。草地主要分布在平远镇、阿猛镇、阿舍乡,分别占全县草地的15.81%、15.02%、14.77%。

五、湿地2.21公顷(33.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2.21公顷(33.15亩),占100%。湿地分布在维摩彝族乡。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595.14公顷(18.89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580.73公顷(2.37万亩),占12.55%;村庄用地9328.88公顷(13.99万亩),占74.07%;采矿用地1201.36公顷(1.80万亩),占9.5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4.17公顷(0.73万亩),占3.84%。

七、交通运输用地6298.31公顷(9.4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4.82公顷(0.05万亩),占0.55%;公路用地1936.20公顷(2.90万亩),占30.74%;农村道路4199.89公顷(6.30万亩),占66.68%;机场用地126.23公顷(0.19万亩),占2.01%;管道运输用地1.17公顷(17.55亩),占0.02%。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平远镇、维摩彝族乡、江那镇,分别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19.27%、12.45%、11.3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10.38公顷(8.7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67.87公顷(0.85万亩),占9.77%;湖泊水面170.30公顷(0.26万亩),占2.93%;水库水面3043.89公顷(4.56万亩),占52.39%;坑塘水面1812.52公顷(2.72万亩),占31.20%;沟渠144.94公顷(0.22万亩),占2.49%;水工建筑用地70.86公顷(0.11万亩),占1.22%。平远镇、江那镇、维摩彝族乡3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分别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8.79%、15.88%、14.9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砚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砚山县统计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