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砚山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盯紧目标、精准发力,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民生经济稳步增长,砚山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呈现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
一、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8县(市)第一
2022年一季度砚山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29元,同比增长5.9%,增速与麻栗坡、丘北、富宁县并列8县(市)第一,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
二、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
2022年一季度,砚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2元,同比增长5.4%,增速与麻栗坡县并列8县(市)第一,增速较州市平均水平高出0.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增速持平。
三、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2022年一季度,砚山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3元,同比增长6.8%,在全州8县(市)排名第一,增速较全州平均水平高出0.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
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2022年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上年同期的2.60缩小至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