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文山回通农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04 09:59:52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105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山回通农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黑国防砖厂内

建设单位:文山回通农业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目建设单位为文山回通农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黑国防砖厂内,项目于2024年5月15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405-532622-04-01-615595,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预发泡车间、熟化车间、成品车间,锅炉房等800万件泡沫箱主体设备,总占地8400平方米,其中设计建设厂房3000平方米,办公区200平方米,生活区200平方米,仓库4400平方米,项目原辅材料有可发性聚苯乙烯(EPS),使用能源为生物质颗粒燃料。

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0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42.10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01%。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PM10、CO等。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会污染道路。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了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有篷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未超载超速。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工具清洗废水等,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待施工期结束后,项目区建设的临时沉淀池经拆除后回填,不遗留至运营阶段。

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利用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②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施工期夜间停止施工。

④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平远镇环卫站指定的地点暂存。

②原有厂房拆除产生的固废,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外售给回收单位,不外排。

③原有厂房内的砂石料清理后用于本项目地面硬化使用,不外排。

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不外排。

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工艺废气

采取的措施:项目在预发泡工段和成型工段上方各安装集气罩(集气效率85%)+1台引风机(总风量不小于31636m3/h)+集气管道对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计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75%)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进行排放。

(2)锅炉废气

项目设一台2台燃生物质燃料的蒸汽锅炉(分别为12t/h和8t/h)提供高温蒸汽,用于预发泡、成型、烘干工段供热工序。项目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O2、颗粒物、NOX。

采取措施:项目拟设2套锅炉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共用DA002),处理工艺为“离心水膜除尘+40米排气筒(自编号DA002)”处理锅炉废气。

(3)食堂油烟

项目办公生活区的食堂每天为55名员工提供三餐,食堂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炊事过程会产生油烟(食堂使用时间为4h/d)。按平衡膳食推荐的以每人每天食用30g食用油计,则食用油用量为1.65kg/d(412.5g/h),544.5kg/a。根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烹饪情况,油烟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烟的平均挥发量约为总耗油量的2.83%,经过估算,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为15.4kg/a、11.67g/h,拟在食堂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装置,风量为2000m3/h,净化效率约75%,项目油烟最终排放量为3.85kg/a、2.92g/h,净化前产生浓度为5.84mg/m3,净化后排放浓度为1.46mg/m3,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4)异味

根据前文分析,项目各生产工序中大部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最终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其余少量有机废气呈无组织逸散,从而产生少量异味。若建设单位有效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好车间的通风换气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小。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办公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处置方式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蒸汽经冷凝后进入蒸汽发生器重新加热循环利用,不外排;冷却用水经管道回流至循环水池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预发机、成型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生物质锅炉等,其噪声的强度值约为70~90dB(A)之间。项目所选用设备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低噪。为了更好减少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下列措施:

(1)本项目对螺旋给料机、粗碎机、细碎机、粗碎机出料皮带、细碎机出料皮带、制粒机出料皮带、制粒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进行防震降噪处理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2)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3)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并对生产车间进行隔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4)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5)本项目夜间不得生产

经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后,项目噪声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淤泥、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平远镇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食堂泔水

食堂设置泔水桶,泔水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油水分离器废油

油水分离器废油定期清掏后同食堂泔水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4)化粪池污泥

废物种类:SW90-城镇污水污泥,分类代码为:462-001-S90,化粪池淤泥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5)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预发泡过程不合格颗粒、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当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和清运,处置率为100%,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6)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废活性炭

项目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标识标牌以及设立台账记录,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②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机油桶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此类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处置方式给予妥善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厂区生产过程、污废水收集和处理等可知,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地下水环境潜在污染风险的区域主要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循环冷却水池等,污染途径主要为:化粪池和危废暂存间在事故情况下发生泄露,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危废暂存间、化粪池、循环冷却水池等的防渗层发生破损或破裂,造成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废水输送管道破损发生泄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1)源头控制措施

①本项目对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进行了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作农肥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从而减少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

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等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渗措施

依据项目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项目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项目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一般防渗区:化粪池、循环冷却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

≥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进行建设。

③简单防渗区:生产区地面及厂区道路等区域,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在运营期主要原辅料及成品,原辅料为聚苯乙烯树脂和生物质颗粒燃料、润滑油;成品为泡沫塑料箱,以及运行过程中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本项目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废机油,暂存量较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可能产生风险事故有废机油泄漏、但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生产管理,加强维护,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小。为降低风险损失,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绝一切人为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要求,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