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砚山县通过高位谋划早部署、明确职责促落实、强化联动抓防治、大力宣传造氛围等措施狠抓“春季攻势”,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高位谋划、全面统筹,及时研究部署。砚山县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始终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之一和具体行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科学分析研判,精准有效施策,把目标任务细化到人到天,把具体措施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推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突破。2024年1月23日及时召开砚山县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对今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防治措施、督促检查等作了详细安排,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压实了责任、促进了落实。
二、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促进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实行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化。建立《砚山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乡(镇)、村(社)和生态环境保护、住建等12家县级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环保部门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把责任细化到人到岗,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建立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挂村、村两委干部包片、机关干部职工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秸秆禁烧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行监督管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做好日常管控和巡查工作;将秸秆禁烧纳入全县108个村委会(社区)1270个村小组村规民约,实现用制度管人。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从禁燃(烧)区燃放烟花爆竹、化钱烧纸、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方面加强联防联控,对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开展巡查检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大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共对城市建成区发现露天焚烧垃圾劝导教育14起,处罚1起罚款500元,对城市建成区以外5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按村规民约收取违约金500元,全力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舆论氛围。
四、大力宣传、增强意识,营造全民防治氛围。砚山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标语、横幅和召开群众会、入户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全民防治良好氛围。2023年来,累计播放禁烧音频宣传128303次,累计开展禁烧工作巡查乡(镇)及村民委(社区)巡查3647次,共发现露天焚烧338次,引导教育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