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29 11:28:13     来源: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1852

序号

问题编号

问题

整改方案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进度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50-14

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砚办通〔2021〕97号)

落实水务部门监管职责,对全县3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同步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1.2021年年底前,对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1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细化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扎实抓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2.对生态流量未达标、数据停报、未接入视频或图像等问题,重点督办,按月跟踪督导。

3.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督促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4.贯彻执行省出台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电站业主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确保生态流量泄放“只搭台不唱戏”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

2022年年底

经排查,砚山县小水电站共3座,砚山县阿香一级电站、砚山县阿香二级电站、砚山县阿香三级电站。其中:阿香一级、二级电站不涉及生态流量泄放要求,阿香三级电站多年平均经流量为2.27立方米每秒,核定下泄生态流量值为0.227立方米每秒。2022年3月—5月,上传生态流量泄放数据到省、州级平台为零问题。经核实,是由于监测设备损坏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更换导致,砚山县及时督促电站业主进行了整改。目前,砚山县阿香三级电站下泄流量满足下泄要求,数据正常上报。

已完成

砚山县水务局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阿猛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