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退砚山县宏达页岩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9 16:10:1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557

砚山县宏达页岩砖厂矿业权人办理完采矿权许可证延续后,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符合退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条件。

我局拟清退砚山县宏达页岩砖厂矿业权人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特此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反映。(联系电话:0876-3123098)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