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 信息 | 名 称(盖章) | 文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532622MA6KD0C2X3 | 法定代表人 | 王和平 | |
生产地址 | 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 | 联系方式 | 13977578699 | |
经营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 经验内容:城市固体废物、污泥、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规模:66000吨/年 | |||
排污 信息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 | 主要污染物名称:颗粒物(30mg/m³)、氨(10mg/m³)、硫化氢、臭气浓度(15000无量纲)、非甲烷总烃(120mg/m³)、 排放方式: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窑尾废气,飞灰车间废气、及停窑期间废气等。水泥窑焚烧固体废物的窑尾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脱销系统、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经90m烟囱高空排放;飞灰仓出料口设置1套布袋收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26.53m排气筒排放;停窑期间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废液车间及预处理车间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3m排气筒排出。 总量:根据文山州环环保局总量指标的批复(文环复〔2018〕56号)文件污染物总量指标的批复: 1、窑尾HCL:7.32t/a;HF:2.8t/a;二噁英:3.77××10-7tTEQ/a; Hg:34.3kg/a;pb+cd+Tl+As:13.17kg/a;Be+Cr+Sb+Cu+Mn+Sn+Co+Ni+V:109.5k。 2、飞灰车间粉尘排放量:0.2t/a; 3、停窑期间:NH3:5.62kg/a;H2S:0.4kg/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0.4t/a。 4、无组织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1.55t/a;无组织NH3:27.79kg/a;无组织H2S:2.02kg/a; 飞灰车间无组织粉尘:2.25t/a;无组织二噁英0.27mgTE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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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共4个排放口:分别为预处理车间排放口、1#暂存库排放口、2#暂存库排放口、飞灰车间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 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标准。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 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表1限值。 核定的排放总量:根据文山州环环保局总量指标的批复(文环复〔2018〕56号)文件污染物总量指标的批复: 5、窑尾HCL:7.32t/a;HF:2.8t/a;二噁英:3.77××10-7tTEQ/a; Hg:34.3kg/a;pb+cd+Tl+As:13.17kg/a;Be+Cr+Sb+Cu+Mn+Sn+Co+Ni+V:109.5k。 6、飞灰车间粉尘排放量:0.2t/a; 7、停窑期间:NH3:5.62kg/a;H2S:0.4kg/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0.4t/a。 8、无组织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1.55t/a;无组织NH3:27.79kg/a;无组织H2S:2.02kg/a; 9、飞灰车间无组织粉尘:2.25t/a;无组织二噁英0.27mgTEQ/a |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 废水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废液车间冲洗水:车间冲洗水量为0.3m³/d,废水中主要成分为有机物、石油类及SS等物资,废液车间项目建设1个容积为27m³的污水收集池,经收集后利用隔膜泵将其喷入窑头进行雾化焚烧,不外排。 2、预处理车间冲洗水:车间冲洗水量为2m³/d,废水中主要成分为SS等物质,废液中主要污染物为COD等物资,在预处理车间北侧建设1个容积为15m³的污水收集池,经收集后随物料混合调质后入窑焚烧,不外排。 3、1#危废暂存库:车间冲洗水量为0.8m³/d,废水中主要成分为SS、石油类等物质,储存在预处理车间北侧15m³的污水收集池中随物料混合调质后入窑焚烧,不外排。 4、2#危废暂存库:车间冲洗水量为0.8m³/d,废水中主要成分为SS、石油类等物质,2#暂存库南侧建设1容积为20m³的污水收集池,经收集后随物料混合调质后入窑焚烧,不外排。 5、车辆冲洗水:车辆冲洗水产生量为2.5m³/d。车辆冲洗水经收集后储存在预处理车间北侧15m³的污水收集池中随物料混合调质后入窑焚烧,不外排。 6、生活污水:经24m³/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产区绿化。 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窑尾废气,飞灰车间废气、及停窑期间废气等。水泥窑焚烧固体废物的窑尾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脱销系统、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经90m烟囱高空排放;飞灰仓出料口设置1套布袋收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26.53m排气筒排放;停窑期间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废液车间及预处理车间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3m排气筒排出。 噪声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1、本项目噪声源有空气动力性噪声、机修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由各风机等振动产生;机修噪声主要由传动设备、破碎机等产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隔声降噪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本项目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自行处置利用打入入水泥窑高温焚烧处置。 防渗系统: 1、重点防渗区:预处理车间、暂存库、飞灰车间、废液车间、事故水池、污水池,渗透系数≤1.0×10-12cm/s;一般防渗区:维修车间:渗透系数≤1.0×10-10cm/s 运行情况: 1、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 |||
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手续情况 | 该项目于2018年8月1日通过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审(云评估书〔2018〕92号);环评报告于2018年12月26日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云环审〔2018〕1-10号);2019年12月28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2019年8月13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砚山县环保局备案,备案登记号为:532622-2019-014-L | |||
其他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