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砚山县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城乡建设中抓好生态,在优化环境中提升生态,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2016年颁布实施了《砚山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并印发了《砚山县“十三五”生态创建工作方案》,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 “政府统一领导,乡(镇)、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一定成效,走在全州前列。全县11个乡(镇)均开展了生态文明乡(镇)创建,获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命名3个(江那镇、阿猛镇、盘龙乡),通过省级技术评估7个(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干河乡、维摩乡、阿舍乡、稼依镇),获州级命名生态文明村82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分别于2019年、2020年通过省级考评和公示。
“十四五”以来,砚山县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以2023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积极开展《砚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创建指标巩固提升等工作,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扎实申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