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砚山县贯彻落实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砚政发〔2023〕24号)、《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砚山县2024年肉牛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农通〔2024〕9号)等文件要求,砚山县实施肉牛产业提质增效行动“见犊奖母”补助。根据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到场到户核实并填报的“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情况,并通过县级验收组验收,对县内所有肉牛养殖场(户)饲养的母牛所生产的犊牛并饲养到3月龄以上的给予“见犊奖母”补助。截至2024年3月20日,全县涉及阿舍、平远、稼依、维摩、江那、盘龙、八嘎、者腊、蚌峨、阿猛、干河等11个乡镇100个村委会6792户养殖户,申请犊牛补助12820头,补助资金499.98万元。现将各乡(镇)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补助对象或补助资金有异议,可拨打0876—3133058反映相关情况。
附件:砚山县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公示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