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及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砚山县2021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监督电话:3120037,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电子邮箱:840688720@qq.com,通讯地址: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二号楼4楼(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砚山县2022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公示情况统计表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2日
砚山县2022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公示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