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和直补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搬发〔2022〕174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砚山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直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2月1日前向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宇,0876—3121030。
附件:砚山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对象发放花名册
砚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