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根据《文山州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文政发〔2018〕107号)、《关于提高砚山县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金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标准的批复》(砚政发〔2014〕240号)文件精神,对凡具有文山州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月通过“云南财政 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发放高龄老人津贴(80-89周岁50/人.月、90至99周岁200/人.月、100周岁以上老年人1000/人.月)。
现对砚山县2023年12月份高龄老人津贴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均可向砚山县民政局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876-3131116
砚山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