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云民规〔2021〕2号)有关规定,现对砚山县2023年1、2月份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均可向砚山县民政局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876-3130076
砚山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云民规〔2021〕2号)有关规定,现对砚山县2023年1、2月份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均可向砚山县民政局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876-3130076
砚山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