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信息表:
一、购房注意事项
(一)在售楼场所现场查验项目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齐而开展的认筹、认购、转让等交易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和经济纠纷,请认真甄别,谨慎交易,理性购买。
(二)分期开发的小区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的楼栋是否为所购买的楼栋,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时应将定金和购房款全部存入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产生交易风险。
二、特别提醒事项
(一)砚山县发布的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信息表中,若标注绿色,说明证件已办理完毕;若标注红色,说明证件还未办理。
(二)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栏有备案的,表示该项目各项手续完备,可以办理产权证;如还未备案的,暂不能办理产权证。
(三)没有出现在此表中的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存在较大风险,市民购买需谨慎。
三、监督举报事项
楼盘开发商或房屋销售方存在以下情形或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进行举报: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前宣传、认筹、认购以及以其他方式销售房地产行为的;
(二)一房多卖;
(三)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的行为;
(四)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五)其他违反《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0876-3122314、0876-3122712。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