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砚山县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以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方式,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儿童保护中心成立以来,全县11个乡(镇)儿童福利服务工作指导站、未成年成保护工作站、108个村(社)儿童之家相继挂牌。
打造维摩乡炭房社区“儿童之家”为主阵地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示范项目”建设点,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早婚早育、流浪乞讨、违法犯罪、意外伤害等现象,全面提升了基层儿童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幸福感。
砚山县现有未成年人130000余人、农村留守儿童数12642人,困境儿童数4864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坚决落实“六位一体”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