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平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远镇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05-25-00000012
  • 文 号平政通〔2021〕20号
  • 信息来源平远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5-25 15:30:44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平各单位:

现将《平远镇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远镇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前三个月,全州共发生亡人火灾2起,造成3人死亡,其中发生在村(居)民住宅的起数、亡人分别占总数的50%和33%。特别是去年12月份以来,西畴县连续发生“12.19”“1.24”和“2.20”3起小火亡人事故,均发生在农村(其中2起发生在居民住宅、1起发生在交通工具内),危害及影响突出。按照省、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砚山县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类似火灾多发势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基层组织和小场所业主等广泛参与,坚持攻坚行动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以城乡居(村)民住宅、出租房、临街门店、小场所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发生,努力实现城乡社区火灾少、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火灾隐患管控力强的目标,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

组  长:冯光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兴祥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素强  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家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向东  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杨富贵  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浩  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开奎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孙保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建海  中心校校长

杨亚娟  中心卫生院负责人

王金娥  邮政支局长

徐应功  供电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镇应急服务中心,杨富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城乡居(村)民住宅和用于住人的出租房,重点是城镇老旧小区、群租房等。

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

2.在室内、楼道或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的。

3.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性建筑物的。

4.疏散通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杂物或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出租房向上向下的安全出口锁闭,或通往室外的电子锁户门不能确保断电后向外开启;消防车通道不畅的。

5.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入户总闸、电表箱未加装用电保护装置,违规拆除或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在配电箱内或箱下放置可燃物;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处的。

6.住宿与使用柴火、炭火、液化石油气等作燃料的厨房设置于同一房间;住宅内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离家或入睡时未关火关电关气等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

7.建筑外窗违规设置铁栅栏(未留逃生口)、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8.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

9.物业小区、出租房未按规定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或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10.物业服务企业、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11.各村(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

(二)临街门店(商业网点),城乡居(村)民自建房或公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小场所,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等。

1.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

2.在人员密集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的。

3.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入户总闸、电表箱未加装用电保护装置,违规拆除或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在配电箱内或箱下放置可燃物;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的。

4.违规经营、存放汽油、柴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可燃物品的。

5.在店内焚香、点蜡、烧纸、点长明灯而无人看守的。

6.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性建筑用于生产、经营和仓储;在冷库保温板材上安装电器设备或电气线路穿越保温板材未作穿管隔热处理的。

7.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8.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未留逃生口)、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9.临街门店、九小场所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未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的。

10.场所使用者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的。

五、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百日攻坚行动作出具体部署。组织对全镇、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发布公告,发动城乡居民、租房户、临街门店(商业网点)、小场所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对辖区的居民住宅楼、出租房、临街门店(商业网点)、小场所100%开展排查。组织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机构等力量,对不少于30%的整治对象进行抽查。村委会(社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通知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抄告镇人民政府统筹督促、协调整改,直至提请县级有关执法部门采取执法等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实行闭环管理、挂账销号。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卫生、文旅、应急管理、电力、邮政、消防、综合执法等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评估、讲评、通报整治工作情况,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平衡发展。

(三)督导总结阶段(适时开展)。及时上报整治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及各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通报全镇。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于问题突出、风险较高、整改难度大的集中连片区域,提请镇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列入“三年行动”差异化治理范围,采取综合整治举措。

六、工作职责

    完善“一委一办三员”组织结构,积极开展消防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办:负责严把工程建设、内部装修等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口,严格物业企业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与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将乡村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消防水源、车道、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建设工程,着力改善乡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加强对文化娱乐、网吧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利用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适时向社会面播放、刊载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应急服务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结合业务工作一并对各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对各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督察;

派出所:负责加强对出租房、“多合一”场所、沿街小门店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通道、用火用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防火巡查检查,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中心校:负责加强对各类教育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要求,对于场所设置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机构,责令整正,难以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缔;

中心卫生院:负责加强各类卫生健康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要求;

邮政支局:负责加强各类快递、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各村(社区):负责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进村入户”除火患活动和消防宣传。要指定1名村干部负责火灾防控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把遏制“火灾亡人”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重中之重。成立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公安、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卫生、文旅、应急管理、邮政、消防、综合执法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实施方案,明确单位职责。要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组织公安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等有关机构及各村(社区)负责人等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形成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逐级上报备案,做到问题隐患底数清、责任明、措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各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履职能力。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小场所”活动,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氛围。要督促指导房屋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并在租房时对承租户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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