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师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8号《关于三合村委会综合文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的划拨问题》,已转交我局办理。
关于三合村委会综合文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的划拨问题,你提出:建议砚山县财政局及时划拨三合村委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污水治理工程款)3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针对王你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当前县级财力仅基本保障“三保”部分支出,全县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未能全额保障,存在未落实“三保”政策风险问题,年初未能将提案资金纳入2024年县级财政给予保障,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针对县人大提案,县人民政府已研究决定,调整预算统筹安排100万元用于解决提案所需资金,请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
感谢你对我县村委会综合文化项目建设工程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