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3 16:31:57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2514

陈招祥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0号《关于帮助解决维摩彝族乡2017年经济林果种植抗旱保苗提水工程缺口资金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级财政属于典型的补助型财政,财力增长后劲不足,经济体量小,财政自给能力较低,对上级财力的依赖程度较高。县级财力增长难于满足“三保”支出及其他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增长需求,近年来,由于财政性刚性支出需要逐年增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政府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增大,政府性建设项目超出地方财力承受极限和范围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县级财政困难,对维摩彝族乡2017年自行组织实施的经济林果种植抗旱保苗提水工程缺口资金问题。县财政局在下步工作中,以多渠道、多方式加资金筹措力度,待资金筹措到位后,将分批分期逐步解决该项目的缺口资金。

感谢你对维摩彝族乡2017年经济林果种植抗旱保苗提水工程缺口资金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