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仕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35号《关于维摩乡阿伍村委会幕贤下寨修建排水沟》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答复,现答复如下:
您在会议中提出:维摩乡阿伍村委会幕贤下寨坝脚片区田地面积200亩左右,涉及农户70户,由于该片区田块和地块处于低凹处,无通畅的排水沟,多年来一到雨季,该片区造成积水或被水淹没,农户种植的水稻或是玉米都被淹死,无法种植,因此该片区土地长年荒芜近100亩,非常可惜,栽不成农户也没有收成。2023年,砚山县农科局组织设计单位对阿伍龙潭、新发寨、幕贤上寨、下寨、大母其片区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但由于该项目资金有限,我所提到的区域沟渠项目没有得到纳入项目实施。
您建议:为解决农田排水问题,使田地能够恢复种植,达到旱季能灌水,雨季能排水的目的,促进群众增产增收,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此继续纳入项目规划实施,帮助修建一条长1500米,宽80厘米,深80厘米的排水沟直排居那革河,大概需投入资金130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积极组织相关中心、股室研究讨论。
针对以上问题,作出如下答复:一是县财政资金困难,暂时无力解决,建议发动涉及群众投工投劳改善生产条件,二是请阿伍村委会向维摩乡人民政府报告,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争取东西部协作、上海帮扶、乡村振兴链接等资金支持,争取纳入项目库进行遴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收集归档,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项目能早日立项实施。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