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9 08:17:00     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1157

马怀国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小石桥小组党支部活动室道路硬化的建议》(第150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及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稼依镇小石桥社区小石桥村小组辖区内通村道路、村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村内道路大部分已得到提升。您建议中提及的由于小石桥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修建时,进出活动室的道路未进行硬化,导致村民日常进出活动室不便,需硬化长600米,宽4米的C25混凝土道路,计划投入资金14.4万元(其中群众集资9.4万元,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5万元),建议很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符合乡村振兴相关政策,但由于我县不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上级资金相对支持少,县级财政困难,暂时难以解决您提出的建议。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