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海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3号《科周村小组村内道路及排水沟建设》,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结合实际,先后启动实施了美丽乡村和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及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您提到的科周村小组共有184户802人,人口和农户较多,且居住较为拥挤,导致村内污水横流、脏乱现象较为突出,基础设施和污水排放是较困难的,为解决村内的环境面貌,拟申报建设一个美丽村庄的建议很好,且项目实施内容详细,有很好的基础。但由于我县不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上级资金相对支持少,你提到的村寨未纳入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因县级财政困难,目前暂无力解决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多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解决您提出的建议。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