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林斌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32号《关于新街村小组污水治理》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4月25日组织人员赴实地对接,您建议所涉新街村小组,位于浴仙湖西北侧上游,因村内群众日常生活污水未能得以有效的收集处理,每到雨季,群众生活污水随雨水流向浴仙湖湿地公园,给浴仙湖造成了严重污染,也极大影响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持续有序推进,群众急昐解决,希望能帮助建设长约4.5公里的雨污分流管网及2个污水收集处理池,经初步估算,要实现该村群众生活污水的有序收集、处理,新建或配置污水收集处理的相关设施设备,需投资近500万元。
近年来,由于县级财力紧张,除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外,再无能力保障年初预算外之外的其他支出,县属各部门经费也只能勉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无能力保障其他支出。
就您建议所涉事项,2022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分区分类治理生活污水,并明确由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强化“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2023年,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要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对您建议事项,下来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力争解决:一是对您建议事项进行分类收集,加大向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进一步引起关注和重视,力争落实保障;二是将您建议事项,适时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报,力争上级在开展相关安排部署时统筹纳入考虑;三是将您建议事项分类归集入库,并进一步加强与县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对接,实现成果共享,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渠道争取相关项目立项给予解决。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