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云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030073号《关于稼依镇落太邑村委会土基冲村小组防洪渠右堤水毁段修复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落太邑村委会土基冲村小组防洪渠在堤于2000年6月当地突降暴雨,致使该渠道尾部段右堤被洪水冲毁垮塌长31米,高3.5米,平均宽0.8米。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群众迫切要求修复该渠道水毁段。修复共需资金3.2万元,群众自筹0.2万元,需国家补助3万元。
经核实,土基冲村小组防洪渠位于平远大型灌区范围内,目前,我局正在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平远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局计划将该排洪沟修缮纳入大型灌区项目,我们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骆常友,0876—31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