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7 10:39:32     来源:砚山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1911

王金光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8号《关于二道箐新寨小坝塘修缮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干河村委二道筹新寨村小组寨头的一个小坝塘,大约有一万多平方米,现要修建三面的护坡和走道,需要硬化的面积约两于平方米左右,需要资金十五万才能起到作用,便于村民洗刷、养马牛平常的饮水,望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核实后给予帮助解决。

经核实,由于目前县级财政困难,且我局没有针对小坝塘维修养护的上级专项资金,所以该小坝塘暂无资金实施。下步,我局将积极将该小坝塘纳入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骆常友,0876—31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