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贤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4号《关于帮助解决蚌峨乡板榔村大树脚、科周村、科麻村三个村小组饮水困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板榔村大树脚、科周桩、科麻村共85户346人,属苗族聚集村,居住在山头,水源点条件差,特别是近几年受天气干旱的影响造成枯水期缺水。建议县级部门实施调研,从龙坝岗水库引水至三个村小组(只要求解决引水主管)。
经现场核实,近两年三个村自来水正常使用,枯水期也不会出现缺水情况。近几年来,因国家投资方向转变,加之我县财政极其困难,上级部门也无专项资金安排,目前尚无资金给予解决,待县级财政好转或上级有其他资金来源后再给予安排,让水源点得到有效保护。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坤,0876—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