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6 09:48:47     来源:砚山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1306

王有贤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4号《关于帮助解决蚌峨乡板榔村大树脚、科周村、科麻村三个村小组饮水困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板榔村大树脚、科周桩、科麻村共85户346人,属苗族聚集村,居住在山头,水源点条件差,特别是近几年受天气干旱的影响造成枯水期缺水。建议县级部门实施调研,从龙坝岗水库引水至三个村小组(只要求解决引水主管)。

经现场核实,近两年三个村自来水正常使用,枯水期也不会出现缺水情况。近几年来,因国家投资方向转变,加之我县财政极其困难,上级部门也无专项资金安排,目前尚无资金给予解决,待县级财政好转或上级有其他资金来源后再给予安排,让水源点得到有效保护。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坤,0876—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