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7 15:29:49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2153

娄仕丹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阿猛镇海晏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自接到建议转办件后,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于2024年4月24日派出工作人员到阿猛镇实地了解情况。近年来,为切实改善基层文化设施条件,我县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实施“百县万村”、文化行业扶贫、“十百千万”、文化活动室提升改造、“自治州工程”等项目,在行政村(社区)建设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农家书屋)以及文化活动小广场等活动场所和设施。在2016年至2019年推进文化行业扶贫以及“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中,因当时阿猛镇阿猛村没有协调到文化活动建设地块,影响了阿猛镇阿猛村文化活动场地项目纳入建设计划,但结合精准扶贫、“自治州工程”,已在阿猛镇广播电视站旧址、阿猛村石丫口建设了文化活动场地,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当地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对您提出的《关于阿猛镇海晏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我局已将该项目纳入了2023年、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进行申报,如获批复将及时下达。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闫圆,312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