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我辖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客运经营者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外省籍客运车辆集中排查整治,集中排查整治结束,转为常态化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查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四)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五)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外省籍客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重点区域
以邻县交界、G80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劳务集中输出场所等外省籍客车通行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巡查检查。
三、整治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四、举报电话:
0876-3038518(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0876-3063109、0876-3063641(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砚山大队)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