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1001000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乡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工作。
2.编制全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承办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建立、调整、撤并及其发展的审核报批工作。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乡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协调、稳定、健康发展。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4.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乡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负责教育基建和排危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
6.主管全乡教师工作,编制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岗位聘用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学校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管理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抓好全乡教师队伍建设及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初级中学、小学的年度水平测试工作。
8.指导各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9.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0.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2.指导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培训和教学效益评价工作。
13.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4.负责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5.承办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抓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突出思想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年内召开支部会、班子会、教师大会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余次。二是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按照上级关于主题教育的决策部署,紧扣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持续抓好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原则,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年内组织主题教育集中学习8次。
(2)增强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教育,把党建和学校常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建引领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内组织召开支委会议12次、扩大会议4次,组织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会议12次,组织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督查4次,完成教育工委责任派单4份,领导班子上专题党课6节,廉政党课4节,开展廉政谈话8次,与各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6份。
(3)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强化党员学习教育。一是依托“三
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载体,规范固定动作,丰富自选动作,让党内学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更受欢迎,更有实效。9月22日组织部分党员教师到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传承科技创新精神 助力乡村教育发展”主题党日活动,11月10日组织部分党员教师到王建川事迹陈列馆开展“拥护核心 心向北京”红色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教师以榜样为镜,检视自身的差距与不足;以榜样为旗帜,不断向好的方向前行和发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年内倡议党员教师为“绿美校园创建”捐款7000余元,组织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和各种义务劳动10余次。12月23日组织全乡教师到红舍克、沙松冲、大鱼塘等村寨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进村入户“为民办实事”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引领团建,促进各类活动有效开展。3月8日全乡各支部组织开展“三八”庆祝活动,7月1日在中心小学召开建党节庆祝活动暨表扬大会,7月7日组织召开干河乡中心小学第六届教职工篮球运动会,7月22日组织参加砚山县首届“园丁杯”气排球比赛,9月10日全乡各校组织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4)严抓师德建设,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一年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20余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党纪条规条例及规定。一是结合“躺平式”干河专项整治和“师德师风教育月”加强法治和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提高广大教师法治素养、规则意识,强化警示教育、纪法教育、廉政教育和家风教育,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年内组织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300余份,以教师节、新教师入职为契机,组织开展教师宣誓仪式2次。累计开展警示教育20余次,完成师德师风水平测试2次,纪律作风督查12次,校内通报违反工作纪律教师3人。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加强校务公开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三是开展学习“时代楷模”张桂梅,“身边好老师”农加贵、鲍卫忠等先进事迹3次,并选树一系列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2.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一是认真落实《砚山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规范学校课程开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二是抓常规,通过教学常规检查、教学研讨活动等途径加强教学管理,形成了教学常规管理常态化和制度化。年内,中心小学共组织教学常规检查6次,组织期中质量监测、期末模拟监测各2次,教学常规落到实处。在2023年5月教体局组织的小学质量抽测中红舍克小学刘永兰老师任教的三年级英语荣获二等奖。三是加强课堂教学研讨、教学竞赛及教学交流活动。4月18日开展全乡小学语文教学研讨活动1次,5月5日开展三至六年级科学教学研讨活动1次,4月23日干河小学符庆芬老师、红舍克小学汪亚洁老师参加砚山县第一小学学区高效课堂劳动学科教学竞赛,5月7日卡吉小学王金国老师参加砚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数学作业设计比赛荣获三等奖,10月25日卡吉小学仇卫明、干河小学李正所参加砚山县教育体育局“七乡红烛.青蓝同辉”教师技能大赛荣获三等奖。6月8日,中心小学、干河小学、卡吉小学在卡吉小学开展三校联谊数学复习研讨活动,6月16日,布标小学、碧云小学、红舍克小学在红舍克小学开展三校联谊数学复习研讨活动,11月23日,邀请县二小到干河小学开展教学交流研讨活动,12月5日邀请维摩乡中心小学到我校联谊开展期末复习研讨活动,12月份乡中心小学组织开展各年级、各科目期末复习研讨活动,按科目进行知识点和重难点的梳理,收集整理各年级、各科目复习资料。四是积极组织教师培训及送教下乡活动。3月份、8月份组织教师参加砚山县教育体育局举行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英语教材培训及学科能力提升培训。5月21日至25日选派李茂彬等10位教师参加文山州2023年首届中小学名师领航青蓝同辉教师技能比赛观摩活动,5月份乡中心小学组织幼儿园骨干教师“送课下乡”14节,6月6日邀请砚山县第二小学到干河乡中心小学开展“送教下乡”活动,6月10-11日组织三、五年级教师参加相对应的文山州统考科目的复习备考培训,6月份组织全乡教师全员参与“育好人”专题线上培训,10月25日、11月22日组织两期骨干教师送教活动。五是认真完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提升教学质量派单重点任务。加强教学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力争在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测试中,相应学科教师平均分位列全县后20位的人数减少50%;对派单中涉及的教师实施挂钩帮扶,每位教师明确1名校级挂钩责任领导、1名教学帮扶教师。挂钩领导每月至少对挂钩教师开展1次教学常规检查,帮扶教师每周至少听帮扶对象1节课,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组织派单中涉及教师每学期至少上1次过关课、1次提高课。六是随堂跟踪后进班级,开展教学帮扶工作。中心小学办公室人员每周深入到挂钩学校进行一次听课、评课。2023年秋季学期每周三上午到各校蹲点听课16次,中心小学班子成员及教务处工作人员分为三组进行,共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五个科目150节课。七是落实专业教师走教制度,实现专业教师资源共享。春季学期指定中心小学、布标小学英语教师李颖、高艳走教碧云小学英语,布标小学邓星超和陈保黎分别走教碧云小学体育、音乐(每月2次),秋季学期指定布标小学英语教师刘永兰走教干河小学英语,实现全乡教育资源共享。八是认真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各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完善了作业管理办法,合理统筹设计学生作业,并进行每日作业公示。严格落实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深入到各学校进行督查。制定下发了《干河乡中心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各校征求家长意见并自愿缴纳课后服务费,满足了学生、家长的需求,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有序开展,课后服务落到实处。通过一系列举措,育人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3.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进程,全力提升管理水平。
全乡各校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一是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2023年通过中心小学班子会讨论、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召开教代会等途径修订了《干河乡中心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干河乡中心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制度》《干河乡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方案》《干河乡中心小学教师履职考核细则》《干河乡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干河乡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方案》等规章制度。二是抓管理、树典型,根据《砚山县学校精细化管理示范校创建评选方案及评分细则(试行)》,制定《干河乡中心小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确定中心小学为精细化管理创建示范校,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深入实施。三是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压紧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年内,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20余次,开展各种安全应急演练30余次,开展法制讲座10次,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安全检查6次,中心小学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10余次。严格落实“三防”建设和“四个100%”,三防(人防、物防、技防)都已落实到位,6所小学和6所民办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 100%已完成,护学岗设置 100%已完成,学校全封闭管理100%已完成,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100%已完成。目前民办幼儿园视频监控还未与公安联网。与安保公司联合开展安保培训4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防电信诈骗、预防野生菌中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四是加强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按照“6T”管理和“明厨亮灶”建设要求强化食堂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食谱,各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共20余次。五是抓实学生宿舍“6T”务实管理,构建温馨校园。六是抓实“创卫”和人居环境整治,定期打扫“网格”卫生,通过“小手拉大手”环境卫生整治等途径抓实抓细学校“创卫”工作和人居环境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七是按照《砚山县“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抓好“绿美校园”创建工作,“绿美校园”创建取得预期成效。
4.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五育”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丰富学生课外活动。二是抓实德育工作,各校认真落实“光盘行动”,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各校组织开展“三月文明礼貌月”“清明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等德育主题活动,丰富德育工作载体,提升德育工作效果。三是抓实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开学初制定行为习惯养成周教育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评选了模范标兵86名、模范教师6名、模范班主任6名,模范班集体6个。四是夯实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学校“三风一训”建设,校园硬件环境设计布置注重彰显教育性、艺术性、特色化,利用楼道文化、宣传橱窗、文化石、文化长廊等强化文化教育氛围,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丰富。五是丰富校园文体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特长,张扬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6月1日干河乡中心小学在干河小学组织开展“五育并举促发展 童心践行党的二十大”主题活动(作文竞赛、书画比赛、文艺表演等),各校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校体育运动会,“五育”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7月干河乡中心小学组队参加砚山县第三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项目荣获小学男子组亚军、啦啦操项目荣获小学组三等奖,组队参加砚山县第一届“园丁杯”气排球赛女子组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小学田径项目荣获3枚金牌,1枚银牌和两个第六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五名。
5.抓实控辍保学和学生资助工作。
一是制定《干河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双线四级六长”责任制和“四步法”,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完善保学措施,科学合理安置劝返学生,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资助政策及补助标准认真核实符合补助人员情况并按时发放。三是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安排部分教师为6名残疾儿童开展送教活动,累计送课360节。
6.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要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全乡6所小学,有5所小学优质均衡发展7项指标全部达标。中心小学达标6项,有1项指标未达标,即生均运动场面积不达标。
7.积极争取项目,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乡中心小学积极争取项目,配合教育体育局做好学校项目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学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年内共投入资金近300万元改造干河小学上院围墙大门、下院围墙及新建教师宿舍楼附属工程建设,改建红舍克小学大门、改造原教学楼为宿舍、建设运动场、围墙,建设碧云小学大门、围墙、门卫室建设及场地硬化,改造中心小学食堂、道路硬化,建设红舍克小学游泳池,改造干河小学排污设施,建设碧云小学挡土墙建设,改造中心小学、红舍克小学和卡吉小学功能室。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教育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0人,退休7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612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3224233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84834.47元,占总收入的98.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7496.59元,占总收入的1.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5734.63元,增长1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0423.04元,增长10.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85311.59元,增长395.25%。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职工以前年度单位部分保险缴费增加财政拨款,及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增加拨款;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收县教育工委拨入2022年度党费返还款1,814.10元,县税务局退税款2,165.99元,课后延时服务324,416.50元,各村小组补助给红舍克小学篮球场建设资助款20,100.00元,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拨干河乡村少年宫演出补助费4,000.00元,县红十字会拨定向捐赠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31914232.3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9554.62元,占总支出的83.32%;项目支出5324677.75元,占总支出的16.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57225.60元,增长10.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67452.15元,下降8.18%;项目支出增加5324677.75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填报口径不一致,上年没有项目支出;二是2023年清算2020-2022年单位部分各类保险费,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导致年末决算数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89554.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76919.72元,占基本支出的9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634.90元,占基本支出的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4677.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176.31元。其中:办公费397,294.70元,水费45,999.40元,电费168,808.04元,邮电费73,121.00元,差旅费12,610.00元,维修(护)费21,100.00元,培训费82,982.40元,公务接待费5,939.00元,劳务费921,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21.77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8,501.44元。其中:生活补助1,066,210.80元,助学金2,482,290.64元。
3.资本性支出30,000.00元。其中:无形资产购置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5483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增加2970012.70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职工以前年度单位部分保险缴费增加财政拨款,及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增加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462001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281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262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9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60.00元,决算为2381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700.00元,决算为17871.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06%,完成年初预算的4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00元,决算为59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94%,完成年初预算的36.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60.00元,支出决算为23810.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700.00元,决算为17871.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0.00元,决算为59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困难,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得到清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460.81元,下降3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90.81元,下降3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70.00元,下降50.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县级财力困难,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得到清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上下级业务往来、培训、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检查工作、与其他乡镇学校教学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干河乡中心小学资产总额37,711,491.33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208.07元,固定资产36,404,287.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1995.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9,803.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6,848.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92.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22.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992.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7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