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2 15:09:00     来源:干河乡 阅读次数: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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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干河乡党委、政府是管理干河乡各项工作的基层行政机关,是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州、县宏观决策的指挥中心,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乡党委、政府各自主要执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中国共产党干河彝族乡委员会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和引进工作;(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思想阵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7)承担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2、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结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7)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作落实;(8)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的第二年,也是干河乡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乡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收入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2.23万元;全年全乡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14元,同比增长8.2%。荣获砚山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称号。

1.守住耕地红线,聚力农业做优做强。抓实耕地流出整改。以党政同责为引领,聚焦问题清单、盯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要求,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上级反馈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数514个,整改完成782个,整改率152%,切实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发展优质农业产业。全年播种农作物13.42万亩,种植辣椒5.5万亩,烤烟2760亩。打造冬早马铃薯基地2500余亩,大棚蓝莓基地1300余亩,“互联网+种子”玉米制种基地一期项目3700亩,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3000余亩,实现全乡每个村(社)均有3000亩以上标准化农业产业示范基地。长泰兴、莓隆镇、云南耕石、文山昌源等一批优质农业企业在我乡落地发展壮大,农业业态不断丰富,2023年全乡实现农业总产值4亿元,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农业产业支撑。

2.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年累计核实疑似返贫致贫对象300余户,5月份新纳入监测对象3户10人。完成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年度收入测算及系统录入工作。有效保障群众增收。全面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布标工业园区、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和各农业产业基地,采取一对一帮扶、帮助发展产业、引导外出务工等帮扶措施,全乡487户2187名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7181.82元,同比增长16.35%;做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绑”覆盖率100%,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2023年4个村(社)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5万元以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争取到2023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实施碧云社区碧云居民小组、红舍克村委会大鱼塘村小组、沙松冲村小组排污管道、集中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等建设。争取到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540万元,对4000余亩土地进行提质改造。极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绿美村庄建设及农业产业优化调整打下坚实基础。

3.聚焦招大引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实政务服务。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对一”开展驻企服务,共选派32人服务44户企业,累计走访或联系企业524人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9个,收集处理企业意见建议17条,采纳意见建议9条。做活“以商引商”。布标工业园区、现代物流园区和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以商招商、以链招商,加大对下游企业的招商力度,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7亿元,项目6个。其中,3个结转项目,即云南创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材料项目、三峡新能源砚山县有限公司砚山铝渣铝灰铝废料循环再生利用项目、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30万吨铝制品加工项目;3个新增项目,即砚山耕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砚山县万亩“互联网+种子”玉米制种基地项目、文山昌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建设的干河村蔬菜基地配套设施项目、文山洁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干河乡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全年固定资产入库项目8个,入库资金1.88亿元,投资报数1.91亿元。做优园区服务。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全程跟进服务好布标工业园区、现代物流园区和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及辖区内30家规模以上企业在内的160余家企业。以服务为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万瑞碳素、铝电池项目、220千伏碧云变电站等项目用地服务工作,有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紧盯产业园区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处暑、小听湖村搬迁安置后续集体和个人纠纷20余起。全年共完成土地征收400余亩、迁坟15冢、流转宏泰公司周边土地240余亩。实现铝产业产值310亿元,同比增长69%,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的88.6%。

4.补齐基础短板,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坚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积极争取资金,整合资源,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硬化村内道路。争取到以工代赈项目资金780万元,完成4个村委会(社区)25个村(居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共计19公里,5.5万平方米,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推动社会保障。严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原则,全面完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收缴目标任务。2023年全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131人,参保金额264万元,参保率100.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参保24921人,参保金额833.43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户“四类”重点人员参保率100%。用心用情用力关注特殊群体生产生活,发放残疾人补贴、受灾补贴、孤儿救助金等5264人,发放金额753.57万元。发展均衡优质义务教育。累计投入176.8万元,推动红舍克小学游泳池、运动场建设,中心小学食堂、花台、排水设施改造,干河小学围墙建设、排污设施改造,碧云小学挡土墙建设,中心小学、红舍克小学和卡吉小学功能室改造等校舍建设;累计投入1130余万元,建设干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4085平方米,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抓实教育“三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6.5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86%,高中送学率96.5%。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23年累计接诊门诊患者29661人次。家庭医生签约10324人,履约率100%;管理孕产妇133人,0-6岁儿童1790人,65岁以上老年人2382人,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1902人;累计开通远程会诊235次。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0余期700余人次,群众就业竞争力持续增强。通过各村微信群、小广播、群众会、企业现场招聘等形式,大力宣传企业用工信息。全年组织4次现场招聘会,动员并有序组织劳动力外出务工10331人,其中省外务工5754人,省内县外445人,周边灵活就业3489人,转移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600人。

5.改善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绿美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建设绿美宜居家园。持续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召开禁止秸秆焚烧工作部署会4次,小广播宣传400余次,巡查制止秸秆焚烧150余起;2023年收取保洁费63.41万元,收取率100%;全乡共配备107个垃圾箱、117个垃圾桶、11辆垃圾车、83名保洁员,采取垃圾清运社会化、城乡一体化模式,实现垃圾箱及保洁人员村组全覆盖,垃圾“日产日清”。积极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2023年完成515座户厕改造任务并验收录入;坚持党员带动、群众主动、示范促动原则,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建成上新寨、下新寨、上迷三队、卡子箐、红舍克、龙溪上寨、龙溪下寨、沙都卡、碧云、法都克大寨10个州级绿美示范村;持续开展“弄干净、摆整齐”整治行动,召开党员会、群众会300余次,组织党员参与绿美建设3672人次,治理污水沟112条,整治乱堆乱放346处,清除小广告112条、清理残垣断壁18处;因地制宜推进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庭院、小广场“五小”工程建设,全乡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档升级。

6.提升治理效能,打造和谐稳定乡村。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我们始终坚持抓好基层治理这项工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推进普法工作,落实基层治理。结合党建引领“三个全覆盖”和“四必到”、“五必访”要求,推进“平安干河”、“法治干河”建设。年内组织普法宣传150余期6000余人次,发放工作协助函12份,开展普法培训6期300余人次;通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提升,成效显著,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8%,矛盾纠纷同比下降8%,信访同比下降51%,无挂牌督办恶性命案发生。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压实命案防控。全乡5个乡、村级调解委员会,51个调解小组深入排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81件,调处成功81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惩治违法行为,累计办理行政案件50起,查处27起,刑事案件31起,破获5起,查获吸毒人员5人;积极推进缉枪治爆工作,共收缴枪支10支;核查电信诈骗线索5条,打击处理5人。推进全乡安全维稳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6000余份,开展三轮车严禁载人喷绘400余车次,每周对全乡12个中小学、幼儿园定点开展护学岗值守,完成一户一档排查2000余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1200余起,处罚1200余人。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状55份,发放安全防范告知书6000余份、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检查97次,督促问题整改186个。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多部门联合宣传,发放预防野生菌中毒告知书12000余份;签订不食用野生菌承诺书5000余份;配合县级部门开展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猪肉联合执法2次,查获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猪肉1800余斤。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民族团结。常态化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网格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红舍克草马节入选全国秋季“村晚”示范展示点名单,9月27日成功举办《2023年全国“四季村晚”之秋季“村晚”暨砚山县干河乡红舍克村示范展示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树立效率意识,切实转作风提效能。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贯穿始终,坚持以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为民办实事。全年为民服务窗口共接待群众1530余人次,办理群众诉求620件,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群众诉求23件,办结23件,办结率100%;12345平台案件27件,答复27件,办结率100%;接诉即办案件44件,答复44件,办结率100%,切实将效率意识注入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具体实践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牢固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在抓落实促发展中比信心定力、比能力作风、比工作成效,干部队伍作风效能明显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干河乡人大

3.砚山县干河乡党委

4.砚山县干河乡财政所

5.砚山县干河乡综合执法队

6.砚山县干河乡应急服务中心

7.砚山县干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砚山县干河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砚山县干河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0.砚山县干河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

2.砚山县干河乡人大

3.砚山县干河乡党委

4.砚山县干河乡财政所

5.砚山县干河乡综合执法队

6.砚山县干河乡应急服务中心

7.砚山县干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砚山县干河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砚山县干河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0.砚山县干河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纳入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40755.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88714.87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040.42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2372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100元,增长0.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773670.89元,下降98.64%。主要原因:拨款渠道变更,部分金额转为零余额拨款,干河布标砚山绿色铝谷项目征地工作结束,美丽村庄等建设、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项目资金的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4740671.37元。其中:基本支出9329186.19元,占总支出的37.71%;项目支出15411485.18元,占总支出的62.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35625.79元,下降7.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57677.97元,下降36.04%;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各项经费支出,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下降,农林水等部门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122052.18元,增长25.40%,主要原因: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和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增加,致使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29186.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17517.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668.24元,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11485.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4797249.68元;科学技术支出1456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36元;卫生健康支出38640元;农林水项目支出9593203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00元;其他支出55195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8714.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7%。与上年相比增加1333715.72元,增长58.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保障的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基数增加,农村基础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3477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820452.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982.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7343.68元,资本性支出6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目支出1456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78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49761.00,商品和服务支出28044.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814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构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427587.51,商品和服务支30726.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36.0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026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构正常运转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791628.64元,商品和服务3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211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2529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2.96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5932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8070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8782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600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5691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84.96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0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工资(工资福利支出6006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014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522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3.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400.00元,决算为20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00.00元,决算为192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00.00元,决算为19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600元,下降1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00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地方各级厉行节约规定,从严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森林防火、人居环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814.40元,比上年减少161113.13元,下降22.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运行效率。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837599.03元,其中,流动资产3002037.69元,固定资产4835561.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316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4324.2元。流动资产增加2227486.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干河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1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1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3200601111

砚山县干河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311025192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