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201000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入院居住的特困人员吃、穿、住、医、葬(教)等服务及相关事宜。
2.提供面向社会老人的有偿养老服务。
3.积极组织有益入住人员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
4.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庭院经济和农副生产,不断提高入住人员的生活质量。
5.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院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完善制度入手,努力实现用制度管理人、管理物,用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到个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完善了敬老院管理制度、院务委员会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明确院长、管理人、护理员、食堂工作人员、门卫等各岗位职责。通过抓制度落实,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理顺了院务管理秩序。
二是抓好院内安全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及供养人员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和院民的安全意识,每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会,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例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开展了两次消防疏散演练,让消防安全铭记于每一个工作人员和院民的心中。2023年10月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专业人员编制的敬老院双重预防机制,明确敬老院的危险、危害识别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组织好危害识别、风险评价、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全面识别院内日常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风险及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预防控制、整改治理措施。
三是强化院务委员会的作用,确保院内规范有序运行,实行院务公开,成立了院务委员会,成员由管理人员和院民代表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履行监督财务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及管理的职责。院内资金使用公开,每月在公示栏公示资金收支情况表,做到阳光管账、做到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接受院民和工作人员的监督。
四是开展有偿服务工作,多形式提高入住率。积极与编办沟通,扩展业务范围,收住自费老人,增加社会保障功能,为老人提供住宿、饮食、护理等服务,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减轻老人及家庭的负担。经过砚山融媒拍摄、工作人员入户动员、开展免费试住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截至年底新收住老人7人,为他们提供了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长室、财务室、保管室、护理室、厨房、门卫值班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民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超编车辆主要用于动员各乡(镇)特困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及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中心敬老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中心敬老院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砚山县中心敬老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636492.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504.49元,占总收入的78.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9987.82元,占总收入的21.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4148.28元,增长58.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6090.46元,增长49.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8057.82元,增长103.56%。增长原因:1是根据砚编办发〔2022〕23号文件将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职能职责划转到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不再单独保留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设置和独立法人资格,人员合并至砚山县中心敬老院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是上年度主管部门拨入的集中特困供养补助资金计入往来款,本年度计入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680520.27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526.61元,占总支出的98.69%;项目支出21993.66元,占总支出的1.3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4701.14元,增长44.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4707.48元,增长42.51%;项目支出增加19993.66元,增长999.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原因:1是根据砚编办发〔2023〕年23号文件要求砚山县中心敬老院和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职责整合,不再单独保留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和法人资格,人员合并至砚山县中心敬老院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是上年度集中特困供养补助资金支出冲销往来款,本年度计入支出;3是上级拨入运营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中心敬老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8526.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6533.98元,占基本支出的9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92.63元,占基本支出的1.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中心敬老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93.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综合运营补助资金支出20767.66元;2重阳节活动支出122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6504.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5%。与上年相比增加426090.46元,增长49.52%,主要原因:1是根据砚编办发〔2022〕23号文件将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职能职责划转到砚山县中心敬老院,不再单独保留砚山县回民中心敬老院机构设置和独立法人资格,人员合并至砚山县中心敬老院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是综合运营补助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492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3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5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中心敬老院是事业单位,故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13173484.66元,其中,流动资产422352.87元,固定资产12751131.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584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19420.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砚山县中心敬老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62200531400201111